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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1人、上海5人!他们命丧火海前,都住在这种房子里....
发布时间:2018-09-01 16:37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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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5日凌晨,深圳市光明新区某二手设备配件商行发生一起火灾事故,造成1人死亡。死者朱某为该商行老板的表弟,为照顾住院父亲于8月4日晚从东莞到深圳,并在该商行借宿。

前一晚刚入住,第二天凌晨就出事......更令人唏嘘的是,该商行住人位置距离出口不足3米,死者本该有一线生机,但由于该商行违规使用极易被引燃和燃烧后产生有毒气体的彩钢板,最终导致未能及时逃生。

事后经调查了解,该商行违规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彩钢板进行分隔,商行内堆放大量二手电器设备并违规住人,为典型的“三合一”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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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日5时许,上海宝山区通南路一电动自行车行发生火灾。火灾发生时,大量浓烟从车行冒出,并迅速蔓延至高层。火焰也蹿入了二楼,着火点烧得一片漆黑。

事故造成5人死亡,遇难者系车行店长及其家人和员工。据了解,起火地点一楼为门店,楼上为住宅区,系“三合一”场所。
两起火灾
都是发生在“三合一”场所
这血淋淋的事故提醒我们
“三合一”这样的房子,不能住人啊
可是,
为什么会这么容易起火呢?
这就有必要来了解一下“三合一”场所

“三合一”场所往往可燃物多,且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,消防设施也不齐全,一旦发生火灾,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。


☛ 管理责任不明确。“三合一”建筑的集中区域产权、经营权为多人拥有,又无正规的物业管理,经营使用者各自为政,消防安全基本上无人过问。
☛ 人员安全意识淡薄。大多数员工上岗前均未接受正规的安全教育培训,不会使用灭火器,不会处置初期火灾,火灾现场不会进行逃生自救等。


最后
小编还是要再次强调
一定要认识其存在的危害性
记得“三合一”场所内严禁违规住人
严禁违规住人
资料来源:安全光明、坪山安监、河南消防
编辑整理:深圳安监